诸暨市宸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璜山镇水利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11-02 19:02:22

2024年度璜山镇水利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包括村级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报批审查配合、按审查和招标人意见对整个设计过程的修改、深化整合和优化设计;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图纸;设计补图和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联系单;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未满服务期限设计费用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为准)。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合同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具体费率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