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5-08-10 01:56:50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健全深化山海协作机制,加强山海统筹、强化功能互补”、“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全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推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工作作出部署,也列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提出的重要要求,是我省从建设生态省向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再向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福建篇章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巩固绿水青山优势,厚植金山银山潜力,着力在美丽中国建设中走前头、作示范,立足我省地理单元相对完整独立、陆域海域生态系统紧密关联实际,制定了《意见》。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到2027年,全省经济总量和发展质效在稳步提升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闽江、九龙江流域先行构建山海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到2030年,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强省格局更加优化,美丽福建目标基本实现。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聚焦“八个统筹”、实施“八大工程”。具体包括:统筹发展与保护,实施产业绿色低碳提升工程;统筹山上与山下,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工程;统筹城市与农村,实施沿江向海美丽样板工程;统筹地上与地下,实施绿色清洁田园建设工程;统筹减污与降碳,实施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程;统筹上游与下游,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统筹陆地与海洋,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政府与市场,实施山海协同共治保障工程等。
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省直相关部门要将本意见有关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纳入各领域“十五五”专项规划。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原则上不再制定配套文件。各相关设区市要聚焦市域范围内的独流入海河流推进探索实践,结合区域特色编制方案。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实践成果,讲好美丽中国建设“福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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