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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17 16:58:44

  

施甸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负责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 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 划等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 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 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监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 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 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工作,按规 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 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 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 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编 制干旱防治规划及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应急水量调度方 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抗御旱灾预案。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 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7)对全县水务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 理,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域水质 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

  (8)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组织编制农村供水有 关专业规划,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农村供 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农村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

  (9)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主 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 运行管理。

  (10)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 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评价,负责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 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按照规定指导 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小水电站建设、改造建设、生态流 量下泄达标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 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 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 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监督股、水保水资源股、规划建设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河湖管理及水旱灾害防御股。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0人(离休0人,退休100人)。年末遗属33人。

  一是加快推进松林岗、施甸县甸阳镇至西山片区引调水工程等22件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保山坝灌区(施甸片区)、芒埂、施甸县老麦乡小流域综合治理等20件在建工程;谋划新开工旧城水系连通工程、鱼洞水库除险加固、善洲灌区3件水利项目。二是积极申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强做实水利投融资工作。2024年获得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17570000元,省级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元,市级前期工作经费1200000元。三是截至目前,已完成水利固定资产152590000元,完成县级下达固定资产任务19.07%。

  一是截至10月底,我县农村供水人口32.16万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365件,全县集中供水率达99.06%,自来水普及率98.26%,农村供水保证率达90%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50.56%,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为97.41%。二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推进报告评审和意见征求。目前正在推进东沟右岸沿线、仁和集镇片区以及施甸县城东南侧的污控工程。三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持续落实,投入资金950000元,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22件,进一步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一是完成89座水库、22段堤防、22座水闸,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139个村委会(社区)山洪灾害预警人员联系花名册复核修编工作。完成110人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网络培训工作。二是完成3座中型水库、86座小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评审工作,完成89座水库、6座小水电站汛前排查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做好预警发布、工程巡查、工程调度、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于2024年6月1日起,水务局防汛值班室合并到应急局联合值班。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截至目前,组建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技术人员3组30人,与云南联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防洪抢险合作协议,共同组建水利应急抢险队伍33人。储备编织袋织袋2000只、河桩2000棵、抽水机68台、救生衣20件、对讲机98支。五是压实抗旱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工作及备用水源检查、维护工作力度,做到不漏一村一社一户一人没有水喝,把解决人畜饮水安全问题放在抗旱救灾工作的首位,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一是压实巡河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巡河17369次,巡河率84.28%,其中县级河长巡河77次,巡河率96.25%;乡镇级河长巡河2627次,巡河率88.99%;村级河长巡河14665次,巡河率83.44%。三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1101件,整改落实完成1094件,整改率99.36%,正在整改7件。河长巡河已形成常态,发现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二是突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河库渠塘排查检查,全面清理处置“四乱”问题。截至8月底,发现上报“四乱”问题2件,均已整改销号。深入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全县共计清理河湖库渠126件,清理河道污染物2392.06吨。开展施甸河清淤2次,清理长度1.2km,清运淤泥1.2万m3。推进施甸河物业化管护,配置26名巡河员开展巡河护河工作。三是落实问题整改。2024年市级督查反馈问题4件,已完成3件整改,1件正在整改,为太平整滥枣河水质污染整改工作。严格督察督办。组织开展河库督查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2024年排查检查6个乡镇,发督办文件6份。开展督查2次,下发督办通报1份,交办问题4个,目前正在整改。四是抓实绿美河湖增质。2024年施甸县绿美河湖建设点位2个。截至目前,施甸河(甸阳镇段)新增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植株2100株,完成投资360000元;施甸县余家水库新增绿化面积600000平方米,植株67000株,完成投资2400000元。五是完成河湖保护范围划定。2024年水普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应划界36条(215.5031公里),截至目前已完成技术性工作34条(208.1818公里),完成占比96.6%,计划于2024年底完成所有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发放《施甸县水资源费缴纳通知书》90份,收缴水资源费共计:人民币985799.39元,目前水资源费缴费户数有18家,完成1-9月的统计报表。二是依法履行水行政执法。2024年依法审批水行政许可10件,开展水行政处罚5件,其中涉及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处罚4件,违规取用地下水1件,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做好水库运行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检查与安全监测,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施甸县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46950751.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795879.64元,占总收入的99.8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4871.45元,占总收入的0.1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2645461.11元,增长504.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2491097.50元,增长503.9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54363.61元,增长30396.11%。主要原因是芒埂水库工程.00元国债资金,保山坝大型灌区拨入122946.00元资金,有农田水费和城镇供水水费收入。

  施甸县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46982425.64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9657.82元,占总支出的8.48%;项目支出134512767.82元,占总支出的91.5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2673839.50元,增长504.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42574.82元,下降6.33%;项目支出增加123516414.32元,增长1123.2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芒埂水库等工程在建,拨付项目资金增多。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69657.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75260.88元,占基本支出的96.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4396.94元,占基本支出的3.96%。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512767.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4326221.82元。

  芒埂水库工程项目经费130000000.00元,主要用于芒埂水库工程建设。

  施甸县2023年银川、半山、蝗蟮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设计经费541785.02元,主要用于施甸县2023年银川、半山、蝗蟮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

  施甸县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95000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2024年人饮工程建设。

  云南省第九批中央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施甸县2017年项目经费286132元,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施甸河坝区段及城区周边河道保洁经费700000元,主要用于施甸河保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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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甸县2024年市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8304.8元,主要用于芒埂水库采购物资。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834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4%。主要用于公务员、事业人员保险费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增加,缴纳的保险费也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281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完成年初预算的74.88%。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只缴纳了8个月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4214471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和基建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是上级下达的专款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普查服务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不纳入年初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191.00元,决算为6582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64.18元,下降6.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191.00元,决算为64931.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8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6%,完成年初预算的5.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51.82元,增长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16.00元,下降88.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916.00元,下降88.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191.00元,支出决算为6582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64.18元,下降6.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191.00元,决算为64931.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8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视察检查减少,我单位承接的接待次数减少,导致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51.82元,增长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16.00元,下降88.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916.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视察检查减少,我单位承接的接待次数减少,导致接待费减少。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务局防汛车辆、下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局视察河长制工作发生的接待两次共9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施甸县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227.62元,比上年增加120161.92元,增长46.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并入10名事业人员,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的办公经费等也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开支的办公费130795.62元、差旅费166223.5元、公务接待费8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931.82元等。

  截至2024年末,施甸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395255793.54元,其中,流动资产4533902.19元,固定资产152085.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76152831.86元,无形资产43750元(净值),其他资产1014373223.6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5219655.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444.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36平方米,账面原值48881.3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2024.3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09.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88.8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20.3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施甸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部门版)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