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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1-11 05:16:05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开展全县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农村水利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为水土保持、水环境质量、城乡供水等提供技术保障。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规划计划办公室。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2024年以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局党组、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派出2名同志参与保山坝大型灌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累计完成投资7.06亿元;二是完成了明山水库除险加固、明山水库绿美河库工程建设及竣工资料整编,目前已全面完工待验,总投资3302万元;三是派出2名同志分别参加自然资源局土地垦造和发改局综合协调工作;四是派出4名同志到昌宁县泽昌供水有限公司兼职,参与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涉及10个乡镇16件子项,目前已完成投资1.02亿元。项目的建成和持续投入运行,使全县9.34万农村人口饮水保障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是更戛引水工程进入扫尾阶段(阀件的安装),累计完成投资7050万元,项目的建成将有效解决更戛河右岸4个村民委员会1.63万亩耕地灌溉用水问题;六是派出1名同志参加柯卡一体化建设;七是持续完善白鱼洞、大沙坝水库工程建设审批要件,为全面复工做准备;八是参与河西水库扩建、八道河水库工程前期工作推进,目前正在开展可研报告的组件及审批;九是派出1名同志参加2024年昌宁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600万元;十是配合防御股完成72座小型水库(小一型22座、小二型50座)防汛应急预案审查等工作;十一是派出2名同志分别到珠街乡羊街村、庆美村担任第一书记,指导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十二是完成局领导、局股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且无“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3,420,653.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0,425.43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27.82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3,699.37元,下降7.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3,746.11元,下降7.4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46.74元,增长25.81%。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239.22元,与上年397,831.67元对比增加7,407.55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0,421.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32,613.73元)。

  2.卫生健康支出338,530.51元,与上年318,008.04元对比增加20,522.47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814.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9,159.0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0,549.00元)。

  3.城乡社区支出0.00元,与上年69,684.00元对比减少69,684.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69684.00元)。

  5.其他支出(税务返个税代征手续费)227.82元,与上年181.08元对比增加46.74元。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3,420,425.43元。其中:基本支出3,401,425.43元,占总支出的99.44%;项目支出19,000.00元,占总支出的0.5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0,346.11元,下降8.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3,062.11元,下降6.15%;项目支出减少77,284.00元,下降80.2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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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316,099.83元比上年3,526,313.34元减少210,213.51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减少101,683.70元,津贴补贴减少19,970.00元,奖金减少1,549.00元,绩效工资减少96,400.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0,421.28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32,613.7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010.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9,159.0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8,587.33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52.00元与上年2,548.00元对比减少196.00元(退休职工大病保险减少196.00元)。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1,425.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18,451.83元,占基本支出的97.56%,年人均138,268.8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973.60元,占基本支出的2.44%,年人均3,457.23元。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清算历年结余资金19,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支出。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0425.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4,062.11元,下降5.63%,完成年初预算的90.08%。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23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5%,完成年初预算的76.17%。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2,982.24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456.9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4,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退休减少,各类保险支出相应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8530.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045.22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595.6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89.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 2023年12月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调出、退休减少,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其他支出相应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均为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的接待支出。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截至2024年末,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单位资产总额899,454.30元,其中,流动资产422,392.98元,固定资产477,061.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499.56元,其中固定资产85,501.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0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70.xls】

  附件【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8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