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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强化中心城区水系治理

2026-03-04 14:59:42

  (记者杨小娟)自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作启动以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及时出具水系治理工程的环评批复,以执法帮扶为落脚点,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及时指出施工中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及时完成整改,切实保障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提升拉萨城市品质、改善城市面貌。

  一直以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以环评审批为抓手,采取开通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等方式,加大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工程服务力度。2019年,审查通过了《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并出具审查意见;出具了布达拉宫周边水系改造工程、拉萨市中干渠—流沙河(鲁定北路—金珠西路)段水系治理工程、拉萨市纳金片区中心水轴水系连通工程、拉萨市南干渠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拉萨市中干渠(藏热路—鲁定北路)段水系治理工程的环评批复以及拉萨市北干渠水系生态治理工程的环评批复。

  为给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保驾护航,拉萨市生态环境局以环境监管为抓手,坚持环境监管与执法帮扶相结合,坚决杜绝“一刀切”执法方式,持续加大对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的执法帮扶工作。针对施工过程中减尘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环境问题,拉萨市生态环境局以帮扶指导、督促整改等方式,加大环境执法频次,严格施工场地渣土覆盖、车辆防尘管控工作,严格落实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服务力度,加大环境执法帮扶,切实保障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作按时完成。

拉萨强化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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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信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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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1、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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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理,请务必做到“一事一件”,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3、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属不予受理范围的,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4、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5、写信内容应简明扼要,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建议方)、投诉或建议要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6、为避免重复写信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针对表述不清、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废弃,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7、信件在转交、告知、答复的同时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写信人,写信人可凭用户账号、密码或信件查询编号登录本网站查看信件情况。

  9、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否则无法查询信件回复,密码丢失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