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188号】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结余(东留村文化广场、夏店村道路、库庄文化广场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11 20:02:26

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结余(东留村移民文化广场、夏店村道路、库庄文化广场硬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结余(东留村移民文化广场、夏店村道路、库庄文化广场硬化)项目
(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结余(东留村移民文化广场、夏店村道路、库庄文化广场硬化)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为准)。
3.5、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1、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北桐柏路东啟福国际3号楼15层1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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