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全面提升滹沱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
2026-04-15 06:37:48

近年来,石家庄市立足滹沱河流域长远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滹沱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防洪安全优先,构建流域系统防洪体系。强化规划引领,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石家庄市制定出台了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科学布局防洪分区,创造性提出分区设防的防洪方案,主要解决滹沱河南岸、石家庄市区北部防洪规划问题,石家庄城市防洪规划在全省率先获得批复,为全市拥河发展释放74平方公里发展空间。
石家庄市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滹沱河流域上建有岗南、黄壁庄2座大型水库,石板、下观、张河湾3座中型水库,93座小型水库,总库容30.76亿立方米。相继实施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市病险水库实现动态清零。不断完善防洪机制,首创应对强降雨“七个一”工作机制,与上游忻州市、阳泉市及其所属县建立水旱灾害联合防御体系。修订水库、河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强化统筹协作。石家庄市调整优化滹沱河各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市级河长带头,14名县级河长、63名乡级河长、295名村级河长加密巡河频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各级河长共巡河24万余次,有力推动了滹沱河管理保护工作落实。成立了滹沱河生态区管委会,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提升了滹沱河生态区管护的系统性。
石家庄市常态化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和规范运行,完善滹沱河应急监测预警体系,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从水体保护、生态修复与保护、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了监管职责,完善了各项保护、利用、管理措施,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