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水利局关于平南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2-13 19:09:12

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悉,实施方案已按审查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水运管〔
平南县现有水库53座,其中:大(2)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3座,小(1)型水库8座,小(2)型水库41座,均为公益性水利工程。白竹、龙角等11座水库由国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其他42座小型水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管理,维修养护工程所需经费主要是由管理单位自筹和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同意本次使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对平南县盆古、瓦窑冲等25座小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总覆盖服务人口为15.59万人。
同意确定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维修养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
基本同意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概算的编制依据、编制办法、费用构成和取费标准。工程概算总投资15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24.9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5.64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0万元,临时工程11.32万元,独立费用10.50万元。项目投资为中央资金,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等相关支出,按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严从紧据实列支。
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水运管〔202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及监管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安排的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和擅自新建基础设施,如项目建设内容因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重新修改实施方案,上报市水利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附件:1.平南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建设内容统计表
2.贵港市平南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概算审定表
(贵水批〔2024〕19号)贵港市水利局关于平南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docx
附件1:平南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建设内容统计表.docx
附件2:贵港市平南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概算审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