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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4年国控优良水体比例为936%

2025-04-30 22:20:44

  

云南2024年国控优良水体比例为936%

  4月29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高标准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2024年,云南省立足实际攻坚克难,聚焦重大事项,整治突出问题,抓实流域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全省联动、千方百计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93.6%,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1%,分别较“十三五”末期提升了10.6个百分点、下降了2个百分点。重点高原湖泊水质总体稳中向好。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4项涉水约束性指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陈玉松介绍,2024年,云南省把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水质改善是硬道理、措施有效是硬道理”的要求,从严落实“三治一改善”治湖举措,“一湖一策”深入推进杞麓湖、异龙湖、滇池、洱海、抚仙湖等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狠抓杞麓湖、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云南省委、省政府2024年8月成立杞麓湖异龙湖水质脱劣工作专班,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建立“一个专班(脱劣专班)+两个专项工作组(杞麓湖、异龙湖脱劣工作组)+四项制度(定期调度、工作交办、情况报告、动态督察)”工作机制,云南省财政一次性分别向两个湖泊新增省级补助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脱劣重点项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全力筹措资金分别支持两湖各1亿元。制定细化杞麓湖、异龙湖水质脱劣重点措施清单,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量化管理、挂图作战,按照“天天有行动,周周有变化,月月有进展,向好不向坏”工作要求压茬推进工作落实。2024年,杞麓湖国控断面pH值实现全年脱劣;异龙湖国控断面COD较2023年下降16.3%。

  狠抓滇池保护治理。加大入河入湖排污口整治力度,推动滇池流域截污治污水平明显提升。开展滇池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管”专项行动,采用“人工徒步+无人机航测+机动船辅助”的方式“丈量”滇池岸线个排口精准“落图”纳入管理。制定《滇池主要入湖河道入河排污口及水质监测预警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针对滇池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28项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水质监测预警建立7项长效工作机制。目前,需要整治的492个排口已经完成整治408个、占82.93%。着力蓝藻水华防控,新增蓝藻打捞处理能力75万立方米/日,2024年滇池共发生水华11次,与2023年36次相比显著降低,水华面积减少228.14平方公里,藻华强度明显减弱,滇池水质已连续7年保持Ⅳ类。

  狠抓洱海、抚仙湖保护治理,洱海水质自有监测数据以来连续保持优良,抚仙湖水质持续保持Ⅰ类。

  同时,全省其他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有力推进,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024年,泸沽湖为Ⅰ类,阳宗海为Ⅱ类,程海为Ⅳ类,星云湖为Ⅴ类。

  2024年,云南省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整治群众关心关注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行动,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水源安全保障更加有效,黑臭水体整治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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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统筹、明任务、优措施、建机制、夯责任,督促各地加强控源截污、汛期污染防控、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全力以赴改善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全省国控优良水体比例为93.6%、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0%,分别较“十三五”末期提升了10.6个百分点、下降了2个百分点;长江、珠江、元江、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常年100%达标。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等纳入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4项涉水约束性指标任务全部完成。

  以推动《云南省“护饮水”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重点,围绕饮用水源地“划、立、治、测、管”工作,聚焦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水质预警分析和规范化建设,开展点对点帮扶指导,持续提升水源地保护监管能力。2024年,完成700余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省级审查,共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5.2亿元用于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识标牌设立完成率达到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通过资料核查、现场巡河、水质监测、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排查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建立黑臭水体台账清单,指导各地制定实施清淤疏浚、水体置换、控源截污等工程措施,完善黑臭水体整治强化监督、限期整改、动态清零工作机制。2024年,通过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城市黑臭开展现场核查和成效判定,41个城市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整治率达100%,超额完成2024年整治目标任务。

  2024年,云南省采取强化分析预警、强化重点攻坚、强化生态补偿等多种有力举措,不断提升长江流域(云南段)、珠江流域(云南段)、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水平。

  在强化分析预警方面,坚持按月调度水质状况和分析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站24小时全天候监督功能,实时掌握监测数据,对水质下降明显的断面及时预警、跟踪督办,按季度对16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开展排名通报,压实属地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金沙江、赤水河、螳螂川、南盘江等河流为重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专业优势,组织专家对不达标断面开展督导帮扶,帮助找问题、提建议、想对策,与地方一道谋措施、解难题、促整改。

  在强化重点攻坚方面,持续深入打好长江流域(云南段)、珠江流域(云南段)、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等保护治理攻坚战及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积极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推动珠江流域干流南盘江“狗街”“长虹桥”两个国控断面水质提升,2024年长江干流10个国控断面水质全线达Ⅱ类及以上;珠江干流9个国控断面水质全线达Ⅲ类及以上。加快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怒江州独龙江获评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在强化生态补偿方面,切实发挥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作用,持续推动落实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云南省财政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印发《云南省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组织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文山5个州(市)政府签订补偿协议。省级财政和珠江流域5个州(市)政府每年按1∶1比例,筹资1亿元实施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动珠江流域保护治理提质增效。

  与此同时,云南省还通过严格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抓实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等务实高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固定源监管质效,为高标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奠定更加牢固的基础。

  2025年,云南省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三个三”(三个“明显改善”、三个“基本消除”、三个“有效保障”)重点工作,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劣V类断面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持续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