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水利局2024年梧州市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5-07-04 02:23:58
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承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等。
市水利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梧州市水利局本级及5个直属单位单位预算,部门人员编制总数为136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参公事业编制81名,全额事业编制38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19人,包括:行政在职在编人员17人、参公事业在职在编人员67人、全额事业在职在编35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在职在编人员1人。其他聘用人员36人、离退休人员72人。
根据《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2025年部门绩效评价及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梧财绩效〔2025〕4号)要求,我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规划财务科负责人牵头,组织局机关及局属二层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骨干共同参与,围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履职成效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与评价,覆盖部门全部职能和项目,确保数据真实、分析客观、结果公正。
2024年财政年初部门预算为2171.6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413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1.26万元,政府性基金260.59万元。
市水利局(含二层单位)2024年全年执行支出数3739.58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739.58万元;执行率为90.51%。
1.完成2024年度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自评共54条,其中: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年中追加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等43条,完成自评43条;2023年结转2024年实施的项目13条,完成自评13条。
2.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部分市本级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我局及时组织县(市、区)水利部门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制定《梧州市水利局防汛工作简明手册》、洪水淹没图、城区泵站分布图、城区防洪堤最低点示意图、山洪危险区点位图等,科学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序开展。
做实做细水利工程项目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检查督查防汛备汛情况,对辖区内已建和在建各类水库(水电站)、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和防汛排涝工作,科学调度城区涵闸工程,其中主城区8座泵站在2024年西江4次编号洪水期间总抽排量达551.35万立方米,保护区内未受涝水浸泡。2024年,我市成功应对15轮强降雨、4次西江编号洪水和1次台风影响天气过程,实现了不垮一堤、一库、一坝,未因灾发生群死群伤的目标,全市水利工程实现安全度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争取资金取得新突破。争取落实上级水利建设资金10.82亿元(含国债资金5.5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37亿元,同比增长143.15%。
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建工程126个,今年获投资约12.13亿元,已完成投资7.61亿元,完成率62.78%。谋划工程123个,总投资282.55万元,完成可研62个,占比50%。自治区绩效考核基础分3项中,国债项目6月底前100%开工;加分项全口径水利投资完成21亿,同比增长约5%。啃下历史遗留“硬骨头”,历时多年的自治区审计发现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塘源旺步排涝闸完工。加快推进我市首个大型灌区浔江南岸灌区工程前期工作,项目规划报告已顺利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复审。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指示精神,谋划长洲区泗洲岛防汛岸坡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总投资约845万元,已正式开工,争取明年汛期前建成使用(力争春节前建成)。
市委主要领导召开全市总河长会议,签发本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高位统筹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履行总河长职责,年内开展巡河8次,就河湖治理管护工作进行现场协调,指示各级河长湖长要持续加强水域岸线管控,推进江河湖库常态化巡查监管。全市四级河湖长全部到岗履责,全年巡查近6万人次,切实促进各级各部门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联合签发市总河长令第9号,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水利部前阶段推送我市河湖遥感图斑1680个,同比下降60%,已全部完成核查;台账内266个“四乱”问题已完成整治199个,预计年内可全部完成整治。按时完成全市7处幸福河湖创建工作,项目建成率100%,已上报自治区河长办待最终评定。按时完成全市286条(个)河湖名录复核与划界成果复核、84条(个)“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任务。梧州智慧河长项目基本建成,将加快上线.
取用水管理严格有效,及时安排市、县(区)水利局按时下达取水户年度取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列入
年重点用水监控名录的57家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参照《节水型企业相关标准》已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成果,全市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建成率86%,超过自治区40%工作任务。列入2024年重点用水监控名录的57家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积极探索应用合同节水模式,推动蒙山中学、藤县第六中学等2个用水单位实施合同节水管理,每年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约20万元以上。申请“水权贷”、“节水贷”各1项,贷款金额达750万元。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节点多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我市“节水先行 护水力行”志愿服务活动在第七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水利公益宣传教育专项赛荣获全国三等奖。5.
联合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大力开展森林资源培育、造林种草、土地整治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今年
月,市水利局将2024年度全市52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并督促各县(市、区)要牵头推动本地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平方公里,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治理任务。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3.16%,水土保持率在全区排名第一。6.
加快推进规模化供水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开展市、县两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于
月底正式印发,规划新建供水工程共191处,设计供水规模32.7万m3/d,受益人口195.87万人,总投资83.55亿元,在“十五五”期间会陆续安排实施。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投入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2024年全市共获得上级下达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003万元,已全部完工,覆盖服务农村人口54.7万人。各县(市、区)落实县级维修养护资金约240万元,新增及更换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备共231套,均已全部完成安装并正常运行,受益村民群众达19.7万人。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2.9%,规模化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49%,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超过88%,全市7个县(市、区)农村供水实现县域统管达到100%,均超过年度目标值,其中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85%)。深入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攻坚行动。今年
月8日,市政府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我市水利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组建市级攻坚行动工作专班。7个县(市、区)也参照市级专班形式成立了县级攻坚行动专班。印发《梧州市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梧州市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制度》,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本辖区攻坚行动方案和管护细则制定。自5月起,各县(市、区)已组织灌区管理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现状与需求调查,目前全市已提出新建或改造项目2210个,总投资约6.884亿元,已落实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资金2754万元,实施项目144个,完成投资超过97%。加快推进水利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个,预算总投资为3756.86万元,截至11月底,共完成投资3327.43万元,占投资计划的88.57%。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211处,完工建设蒙山县城给水工程—县城至黄村镇扩网工程。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岸线公里,对应完成投资共1691万元。7.切实提高水利监管能力
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强化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印发《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6批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共抽查107个项目(次数),发现94个项目存在210个问题隐患,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切实做到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年内没有发生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强河道采砂监管。重点围绕西江干流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
”清四乱、港口码头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加大巡查执法监管力度及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充分运用无人机航拍、河道远程视频监控等科技执法手段与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深度结合。强跨部门联合执法,积极与市交通、海事、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开展非法码头(装卸点)、非法作业趸船等专项执法行动,与贵港市、贺州市、广东肇庆市等相邻地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治理力度,联手打击交界河段水事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38人次,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37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8起,罚没金额201.3万元。8.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加强
落细落实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印发《中共梧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开展2024
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方案》,制定《中共梧州市水利局党组、党组书记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水利局党组成员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清单工作法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和个人,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全局中心工作。加强廉洁警示教育宣传,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议和警示教育会议,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局主要领导对全体党组成员开展“
”廉政谈话,局党组班子成员均在党建联系点上了一堂纪律党课,局主要领导对局党组成员及下一级“一把手”、局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的负责人开展廉政家访,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对2021
年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财政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资金分配考虑因素全面、合理。财政资金均能及时、足额到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均能按相关规定申请使用资金,严格办理拨付手续。项目审批程序规范,措施得力,管理得当,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分(满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90分),自评结论:一等。项目自评得分情况:2024
年我局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根据已核实准确的资料计算各指标的实际值和得分,各级指标得分情况见绩效评价表所示。1.预算执行情况:(权重为
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739.58万元;执行率为90.51%。自评得分为9.05分。2.产出指标:(权重为
2)高效按时交付:100%按计划节点完成各项工作,无延迟或积压;(3)质量全面达标:所有输出成果均通过审核,准确率100%,零重大差错;(4)合规零风险:全年无审计问题及合规性疏漏,保障业务稳健运行。自评得分50分。3.社会效益:(权重为
2,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验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2024年第3期)专刊印发,并入选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典型案例,为广西唯一入选案例。市水利局获水利厅列为水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成功创建1个全国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岑溪市四滩电站)。自评得分为30分。4.满意度指标(权重为
一是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部门缺乏绩效管理考评方面的学习培训,导致了对财政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认识不够,概念理解不到位,开展自评工作不足,影响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进程和工作效率。
二是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是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