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赣州公布3起水利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6-05-22 03:23:37

为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五批水利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2024年4月,在寻乌县某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四川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B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分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单价一致的情形。经立案调查,两家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2025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寻乌县水利局依法对上述两家公司分别处以罚款4.31万元,对上述两家公司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0.22万元。
2024年4月,在全南县某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某灌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四川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B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完全相同。经立案调查,两家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2026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全南县水利局依法对上述两家公司分别处以罚款19.34万元。
2024年3月,在会昌县某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江西省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招标人会昌县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经立案调查,两家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2026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会昌县水利局依法对江西省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55.65万元,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某处以罚款3.33万元。2026年5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规定,会昌县水利局依法对会昌县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